規劃及建置太陽能發電設備
可出租給尚華或是自發自用
協助客戶取得綠電及綠證
用電大戶 強制安裝再生能源作法
項目 | 內容 | |
法源 | 再生能源條例 (民國110年修法) | |
正式執行時間 | 民國110年公佈實施 | |
需建置完成時間 | 民國114年2月(民國113年2月前提早完成著,可享9%早鳥優惠) | |
用電大戶定義 | 用電契約容量在5000瓩以上、需有10%再生能源義務。排除具公益性質之學校、醫院、政府機關、大眾運輸。 | |
方式 | 5000瓩大戶為例 | |
履行方式 | 1.裝置再生能源自發自用 | 需裝置5000瓩*10%=500瓩 |
2.購買綠電憑證或綠電電力 | 需購買500瓩*2500度=125萬度 | |
3.安裝儲能設備(最小供電2小時) | 需裝置5000瓩*10%=500瓩 | |
4.繳納代金 | 需繳納125萬度*4.06=507.5萬元 |
整合太陽能與充電樁設備